1、 啟動前,應將主離合器分離,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,啟動內燃機。
2、啟動后,接合動力輸出,應先使液壓系統從低速到高速空載循環10~20min,無吸空等不正常噪音,工作有效,并檢查各儀表指示值,待運轉正常再接合主離合器,進行空載運轉,順序操縱各工作機構并測試各制動器,確認正常后,方可作業。
3、 作業時,鉤機應保持水平位置,將行走機構制動住,并將履帶或輪胎揳緊。
4、作業時,應待機身停穩后再作業,當斗齒未離開工作面時,不得作回轉、行走等動作。回轉制動時,應使用回轉制動器,不得用轉向離合器反轉制動。
5、作業時,各操縱過程應平穩,不宜緊急制動。斗齒升降不得過猛,下降時,不得撞碰車架或履帶。
6、作業中,當需制動時,應將變速閥置于低速檔位置。
7、作業中,當發現挖掘力突然變化,應停機檢查,嚴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調整分配閥壓力。
8、當在坡道上行走且內燃機熄火時,應立即制動并揳住履帶或輪胎,待重新發動后,方可繼續行走。
9、作業后,挖掘機不得停放在高邊坡附近和填方區,應停放在堅實、平坦、安全的地帶,將鏟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,所有操縱桿置于中位,關閉操縱室和機棚。
10、保養或檢修挖掘機時,除檢查內燃機運行狀態外,必須將內燃機熄火,并將液壓系統卸荷,斗齒落地。